林业局:运输、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
信息来源于:常德城市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4/21
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:即办
设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二条
申报条件:1、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 2、有固定、规范的适应于存放、放养的场地(所)和必须的设备、设施
数量限制:省年度猎采计划
办理程序 受理、审查、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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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资料 1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必需
2 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 必需
3 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必需
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依据 / 备注
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:成交价 10 依据:湘价费字(2001)26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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