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常德在线网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林业局:林木采伐证核发

林业局:林木采伐证核发

信息来源于:常德城市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4/21

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内
法定天数:5个工作日
设立依据: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; 2、《湖南省林业条例》
申报条件:1、申请人必须是林木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; 2、申请采伐林木的方式必须符合森林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。
数量限制:不限
受理机构:常德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
事项类别:许可类
决定机构:常德市林业局
监督检查: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(电话:7221200)
咨询渠道:0736-7891810
责任追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章执行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
00-17:00
办公地址:市政务中心2楼大厅
乘车路线:乘1、30、32、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
办理程序 一、受理
(一)岗位责任人: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、受理申请,资料不齐全的,当场一次性告知。
2、负责衔接服务对象与现场审核人员,落实调查时间。
3、采伐国有林场、森林公园的林木要先报林场站审查。
(三)时限:即办。
二、审查
(一)岗位责任人: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负责人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进行审查,现场调查,提出意见,送交窗口。
(三)时限:3个工作日。
三、决定
(一)岗位责任人:主管局领导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全面审查,签署决定意见。
(三)时限:1个工作日。
四、送达与公告
(一)岗位责任人: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发放制作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不予批准决定书。
(三)时限:1个工作日。
申请表格 林木采伐证核发流程图 .docx

申报资料 1 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 必需
2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、国有农场、集体经济组织及定性培育林木的经营单位,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必需
3 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、地点、林种、林况、面积、蓄积、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必需
4 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、面积、树种、著述、蓄积量、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必需
5 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征用林地上的林木,还应当提交由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批准占用或征用决定文书 必需

收费标准
相关链接 无

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宏福大厦1007室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