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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局: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和变更审批

信息来源于:常德城市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4/21

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:8个工作日内
法定天数:8个工作日
设立依据:1.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 2.《常德市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
申报条件:1.经营场所面积在1000m2(含1000m2)以上的大型娱乐场所; 2.有单位名称、依据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 3.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; 4.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; 5.娱乐场所的安全、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; 6.此项目为前置审批项目。
受理机构:市政务中心文化局窗口
决定机构:市文化局
监督检查: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(电话:7221200)
咨询渠道:0736-7257302
责任追究: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章、《常德市文化局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》执行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00
办公地址:市政务中心2楼大厅
乘车路线:乘1、30、32、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
办理程序 一、受理
(一)岗位责任人:市文化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应当根据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
1.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查验申请材料;
2.对符合受理标准的,填写《湖南省文化娱乐场所审批登记表》,转入审查程序;
3.对申报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善的,必须及时将需要补充材料、补办手续等全部内容,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;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不予受理,及时告知理由、相关权利、投诉渠道。
(三)时限:即时
二、审查
(一)岗位责任人:市文化市场及电影管理科负责人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.审核申报材料;
2.组织对申请人的经营场地、设备设施等条件进行实地审查;
3.举行听证议程。
4.对符合条件的申请,写出书面审查意见;
5.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,提出退件意见。
(三)时限:4个工作日
三、决定
(一)岗位责任人:局主管领导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
1.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、复审意见进行审定;
2.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,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,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。
(三)时限:3个工作日
四、送达与公告
(一)岗位责任人:政务中心文化局窗口工作人员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
1.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领证及有关手续;
2.对未通过审批的,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理由及相关权利,投诉渠道;
3.按要求将文字材料立卷归档,并按照《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》。
(三)时限:1个工作日
申请表格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和变更审批流程图.docx

申报资料 1 申办娱乐场所的书面申请表一份 必需
2 申请人法人证明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、照片 必需
3 管理人员及设备配备资料 必需
4 经营场所证明资料 必需
5 经营规章制度 必需
6 经营场所平面图 必需
7 经营场地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。 必需

收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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